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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庄村

一、基本情况夹河乡位于台前县城东15公里处,南临黄河、北依金堤河,北与山东省阳谷县接壤,东部、南部分别与山东省东平、梁山等县隔黄河相望。全乡下辖45个行政村,行政面积41.23平方公里,3.62万人、3.68万亩耕地。乡城区面积3.1平方公里,辖10个村,3145户,农业人口5542人,非农人口1890人,城镇化率20.5%。夹河乡交通便利,旅游资源丰富。台吴公路贯穿全境,乡辖区内建有承载量500吨的大型浮桥1座,并有多座邻近浮桥与山东相连。全乡45个行政村全部实现“村村通”,便捷交通网已经形成,密切了与周边的联系,加快了集镇的发展,为夹河乡成为台前东部重要木材、食品、禽类交易集散地提供了有利条件。二、历史沿革    1949年成立夹河区,以驻地在前夹河村而命名,1964年成立夹河公社,1984年改称为台前县夹河乡人民政府。    1942年5月我区隶属于山东省寿张县,同年6月划归张秋县管辖时称三区,区公所先后设在穆杨,郑三里。    1947年6月张秋县撤销复归寿张县划为六区。    1949年隶属于平原省聊城专属寿张县,时称夹河区,以驻地在前夹河村而命名。    1953年重属山东省寿张县管辖。    1964年4月1日,寿张县撤销,夹河区划归河南省范县,辖夹河、姚邵、白铺、穆杨、晋城、吴坝六个公社。    1968年区改社时,撤销原六个公社统称夹河人民公社。    1973年8月,夹河公社和吴坝公社分治。    1974年1月1日建立中共河南台前工委和台前办事处与范县分治,到1978年12月29日建立台前县夹河公社一支属其管辖。1984年1月夹河公社改称为台前县夹河乡人民政府。全乡辖45个村,包括:张书安村、前夹河村、南宋村、王于村、万桥村、林楼村、贺洼村、东孙庄村、张广村、南姜庄村、姜庄村、白铺村、田湾村、沈堤村、关庄村、霍庄村、金庄村、刘家庄村、戴庄村、汤庄村、田楼村、于楼村、顾庄村、崔庄村、八里庙村、北丁桥村、许庄村、后夹河村、沙湾村、陆楼村、西丁桥村、南丁桥村、东丁桥村、董桥村、大坝村、楚庄村、林坝村、卢庄村、姚邵村、东黄口村、西黄口村、北宋村、张庄村、后店子村、西杨村。